山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山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李旭华

(三)股东名称:山西省财政厅

(四)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9层

(五)经营范围: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采煤沉陷区治理、扶贫工程建设的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自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327号,030000

(七)网址:http://www.sxfpgs.com/

(八)电子信箱:sxfpgs@sxfpkf.com

(九)简介:山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省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着力改善扶贫开发项目投融资服务、加快推动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立的国有公益性企业;由省政府全额出资、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省扶贫办负责业务指导。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正式挂牌运营,注册资本167.1亿元。公司作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省级投融资主体,主要承担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筹措任务;从2018年开始,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委托公司承担了全省扶贫周转金项目运作工作,以财政扶贫周转金为杠杆,撬动金融资本,扶持我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有效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现金流情况

1.资产情况分析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77,971.17万元,较年初1,277,722.43万元增加248.74万元,增长0.02%。

流动资产469,621.73万元,较年初445,668.95万元增加23,952.78万元,增长5.37%。流动性最强的货币资金215,918.6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45.98%,较年初115,109.50万元增加100,809.17万元,增长87.58%,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全年收到的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贴息、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及各市退款资金结余较大;二是年底企业偿还的扶贫周转金结余资金较大。其他应收款253,642.9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54%,较年初329,667.73万元减少76,024.79万元,下降23.06%,下降原因是收回各市、县易地扶贫搬迁各项统贷统还资金、退款资金和企业扶贫周转金委托贷款本金。

非流动资产808,349.43万元,较年初832,053.49万元减少23,704.05万元,下降2.85%。下降主要原因是偿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专项建设基金本金和核减在建工程中农业云服务平台资源购买资金。长期股权投资797,595.6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98.64%,较年初818,565.01万元减少21,173.35万元,下降2.59%,下降原因是偿还两大政策性银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专项建设基金本金。

2.负债情况分析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310,576.75万元,较年初283,278.81万元增加27,297.95万元,增长9.64%,增长主要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结余资金较上年增加。

流动负债726.26万元,较年初450.17增加276.10万元,增长61.33%,增长主要原因是计提税金、保险、高层任期激励和员工绩效尚未支付。

非流动负债309,850.49万元,较年初282,828.64万元增加27,021.85万元,增长9.55%,主要分布在长期借款、专项应付款。长期借款170,498.97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55.03%,较年初195,958.02万元减少25,459.05万元,下降12.99%,下降原因是归还银行易地扶贫搬迁长期政策性贷款本金;专项应付款139,351.5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44.97%,较年初86,870.61万元增加52,480.90万元,增长60.41%,主要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结余资金较上年增加和农业云服务资金减少。

3.所有者权益分析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967,394.41万元,较年初994,443.63万元减少27,049.21万元,下降2.72%,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67,195.77万元,少数股东权益198.64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偿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专项建设基金本金和出资人收回投资资金。实收资本956,427.0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比重最大,为98.89%,较年初983,436.55万元减少27,009.55万元,下降2.71%,下降原因是偿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专项建设基金本金和出资人收回投资资金。资本公积本年未发生变化,年末年初均为9,089.49万元;风险准备金本年未发生变化,年末年初均为1,039.76万元;盈余公积年末数为220.13万元,较年初194.10万元增加26.03万元,增长13.41%;未分配利润419.38万元,较年初485.10万元减少65.75万元,下降13.55%。2021年,公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0.03%。

4.现金流量分析

2021年,公司现金流量年末为215,918.67万元,较年初115,109.5万元增加100,809.17万元,增长87.58%,增长主要原因是收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结余资金和扶贫周转金沉淀资金较上年增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526.39万元,较上年560,404.22万元减少395,877.83万元,减少70.64%。下降主要原因是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69.29万元,较上年6,108.18万元减少1,838.89万元,下降30.11%,下降主要原因是收回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本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986.51万元,较上年-557,469.01万元减少489,482.5万元,下降87.8%,下降原因是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各项贷款本金及利息较上年减少。

(二)利润实现及分配情况

2021年,公司利润总额792.79万元,比上年1,488.10万元减少695.31万元,下降46.72%。公司净利润260.34万元,比上年1,110.99万元减少850.65万元,下降76.57%,下降原因是对逾期90日以上的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45.1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0.31万元,少数股东损益0.03万元。

按照《公司法》、国有资本收益缴纳等有关规定,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的规定,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26.03万元。

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省本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晋财企2015〕107号)中按报表中净利润扣减盈余公积金后的30%取整数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规定,公司提取国有资本收益71万元。


时间:2022/6/1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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